聞涵從上到下打量我一番,笑了笑:
「他沒動你?」
我一愣,抬眼看她,眼底十分迷茫。
聞涵笑著喝了口咖啡:
「我是說,我離開這十來天,」
「……你們就沒有上床?」
我喝過價值三千一杯的咖啡,品嘗過奢侈,如今再喝普通的咖啡,
苦澀得難以下咽。
沒有想到,時隔四年,那味道我也還能記起。
我抿了一小口,化在舌心上,苦得讓我清醒:
「你想說什麼?」
「陳慕不是那種人。」
顯而易見,她知道陳慕沒碰我。
聞涵有些可惜地說:
「你知道嗎?」
「你離開後,他瘋癲了半年,看到像你的身影就上前查看,直到遇見我。」
「也不知道是好事還是壞事,我們八分相似,所以那晚包間裡他喝得酩酊大醉,看到我,便理所當然地把我認成你。」
「瘋了一樣吻我,吻得我呼吸不暢,在外人面前白日宣淫,嘴裡卻喊著你的名字……」
「可惜啊,卻會在關鍵時刻突然清醒,毫不心軟地把我扔下去……」
說完停頓了一下,聞涵有些得意地衝著我示威。
你為了錢可以拋棄他,離開四年,這四年里,對我來說卻是機遇。
「我這張臉,他常常認成你。」
「他把對你的虧欠、對你的感情、甚至對你的愛,澆灌在我這個替身身上。」
「前人栽樹,後人乘涼。」
「你覺得你現在能爭得過嗎?」
咖啡雖苦,卻能提神清醒。
一大口下肚,我冷靜了下來。
「所以呢?」
「聞涵,當我的替身,就這麼驕傲嗎?」
聞涵眨了眨眼睛,笑嘻嘻:
「當然了。」
「你不知道嗎?小說里拋棄男主的白月光從來都沒有好結果,而她的替身才是女主。」
「可現實不是小說,我不想爭。他既然把我的情給了你,他也會在某個時間點,把對你的虧欠轉移給另一個人。」
聞涵幸運地長了和我八分相似的臉,卻蠢在想要依附男人。
後面不歡而散。
我撥通了電話,陳慕一秒之內就接了。
「喂。」
「你在哪?」
我報了位置。
「我馬上去接你。」
11
到了的第一時間。
聞涵小跑著過去,撲在他的懷裡。
陳慕下意識地抱住他的腰,視線停留在我身上,有些不自在地開口:
「聞涵,你別鬧,注意分寸。」
聞涵嬌嗔地撒嬌:
「姐姐剛剛跟我說,我是她的替身,可是你以前說我不是哎……」
陳慕有點無措,語無倫次,不知道該怎麼解釋。
和我解釋,
也和我的替身解釋。
我仰著頭問他:
「陳慕,所以你喊我回國,就是讓我看看,你有多思念我,有多愛我,思念到要找替身,愛到要把別人當成我?」
陳慕沉默,默默地鬆開了聞涵,想要過來抱我。
這一次,我沒讓他抱,又拒絕了他。
時間仿佛回到了四年前。
那時我也是拒絕了他。
拒絕他的表白。
沉默就是最好的答案。
我第一次看清楚了他說的對我的愛。
好荒謬,好扯淡。
應了我媽說的那句話,
富人的事情,咱們窮人不懂。
的確,我窮,不懂他對我的愛。
陳慕眼眶紅紅的,難過起來連鼻子都是紅的,著實有些可憐。
「啊梔,我沒做過對不起你的事。」
「你離開的四年,我活不下去,只是把她當作了你,當作了精神支柱。」
我有些負氣地說。
「嗯,那現在我回來了,怎麼不把她送走,」
「送到國外。」
陳慕說,「啊梔,她對我有情。」
他不願意。
他對你有情,什麼情?
是你把她當作替身,她陪著你的情分嗎?
我突然間不明白。
一腔熱血地回來,是為了什麼。
為了看他倆的情深嗎?
為了看他愛我之深,把對我的愛轉移給另一個人?
為了看他的精神出軌嗎?
有些好笑。
大概是我太窮了,真的不懂富人的腦迴路。
陳慕的手還沒有碰到我,我就轉身離開了。
我依舊看不懂他對我的愛。
12
回去就是一場笑話。
無非是了卻十八歲的遺憾。
以前我還會愧疚留陳慕一個人四年。
現在不會了。
我可能是太窮了,忘記了他是富人。
富人最不缺的,就是金錢和女人。
他身邊可從不孤單。
沒有多少留戀,我準備出國,繼續我的生活。
陳慕有過挽留。
他不理解,為什麼聞涵這個隔閡我就是不願意跨過去。
他不理解是正常的。
因為他的父母沒有教他。
在他爸眼裡這些都是正常的,也教他以為這是正常的,沒有錯。
出國那天。
陳慕風急火燎地趕來。
一如四年前一樣趕來挽留我。
只不過那年下著滂沱大雨……
如今晴空萬里,白雲藍天。
陳慕紅著眼問我要一句答案:
「楚梔,我連碰都沒有碰過聞涵,我不明白,你為什麼過不去這個坎?」
「或者說,自始至終,你都不愛我。」
我擺擺手示意離別,笑得釋懷:
「你不懂,正常,因為我也不明白,你們富人為什麼放著大魚大肉不愛,喜歡吃沒有油水的番茄炒雞蛋。」
飛機馬上起飛,我也要進站檢票了。
陳慕突然間爆發,哭著低吼:
「楚梔!」
「所以從始至終你根本不愛我,你只愛錢!只有我在愛你,是不是?」
「你不能這麼對我!」
愛嗎?
他依舊是窮人思維。
認為他花了錢,就是愛我。
我沒花多少錢,就是不愛他。
門不當戶不對,思想不同,誰也不懂誰。
13
我在國外過得很好。
媽媽身體好轉,被我養得白白胖胖,和小姐妹們有說有笑,閒了織織毛衣,互相叫幾句蹩腳的地方話,打打麻將什麼的。
日子過得也不錯。
什麼叫好呢?
富人的有錢肆意揮霍?
窮人的賺到大錢?
都不是,
應該是快樂平安才是好。
這一點上天很公平。
沒有窮人和富人之分。
……
因為工作原因,我再次回國,又一次時隔四年。
不再下著漂泊大雨,代替的是晴空萬里。
陳慕已經成為陳家的掌權人了。
他的身邊,我的那個替身——聞涵。
也沒了蹤跡。
聽說是失望攢夠了,離開了。
好像還懷孕了,揣著娃也要跑。
聞涵還真是聰明了一回。
陳慕愛我,愛而不得時,把對我的愛、對我的虧欠,強加在另一個人身上。
因此,他對她,比對我都好。
我從來都沒有資格調動陳慕的私人司機,哪怕是十八歲那年他深愛我時也無法做到。
而聞涵,可以輕輕鬆鬆地做到。
他不是不愛我,他只是更愛自己。
我走後,他也不是不愛聞涵。
權衡利弊的愛很可怕。
只不過他有些貪。
他想要對這個人好,就註定會虧欠另一個,
貪得多了,誰都虧欠,誰都得不到。
……
陳家更加龐大了,工作原因,我和陳慕不得不見面。
時過境遷,什麼白月光,什麼硃砂痣,統統都不是了。
時間能撫平一切,心底波瀾不驚。
我和他聊的,僅僅是工作的事情。
走的時候,依舊是晴空萬里。
依舊是陳慕來送。
他忽然開口問我:
「楚梔,如果當年沒有聞涵,你會離開我嗎?」
「你說得沒錯,我不懂你的思維,對不起……」
成人的世界就是這樣的。
感情里的愛,從來不分對錯。
他愛上了別人,也不需要自責,不需要和我道歉。
我認真回答:
「你也說了你不懂我,我也不懂你,有沒有聞涵,我們都不合適。」
陳慕眼裡的遺憾溢於言表,嘆了口氣。
我笑而不語。
我這次走後。
陳慕就再也沒有去過國外,他的世界也再也沒有下過那麼大的滂沱大雨,就像他再也沒有見過純粹的愛戀。
我永遠也不會明白,他唯一毫無保留的愛、百分百的愛,藏在年少,藏在了我身上。
七歲的他吃著我的番茄炒雞蛋,說我是他的白月光, 眼裡的愛意分毫不差。
我笑了笑, 白月光又如何。
得不到的才叫白月光。
小時候很喜歡吃媽媽的番茄炒雞蛋, 因為吃不到,
長大了, 山珍海味擺在面前,小小的番茄炒雞蛋吃多了,也會膩。
膩著膩著,就永遠也不想吃了, 甚至避雷。
人之間的感情也是這樣。
如今成年, 他早已成熟, 成熟得是一個看重利益的商人。
時過境遷, 他再次看到我,心裡還會有年少時的衝動嗎?
答案當然是沒有的。
一旦我和他在一起,久而久之, 我也會成為陳夫人一樣, 對他而言, 得到了, 久了, 白月光也就不是白月光, 而是相看兩相厭的敵人。
以前他把聞涵當作我的替身, 愛而不得。
等到聞涵心灰意冷地離開,他也會把別人當作聞涵的替身,後悔失去。
愛一個人,看到她的替身不應該是厭惡的嗎?
而他心安理得地享受著替身,沉迷在他自己為自己編織的痛苦中,只是在滿足自己的情緒需求、欣賞自己的深情而已。
說到底, 他還是最愛自己。
或許年少的我是真心喜歡過陳慕的。
但也僅僅只是喜歡過。
往事隨風, 情意散去。
時過境遷, 我對他的情感從未變過,從未轉移。
而陳慕卻把對我的情感轉移給另一個人。
這個時候, 就註定了破鏡不能重圓。
總覺得有一句話說得很對:
喜歡一個人, 愛一個人, 看到她的替身死纏爛打,不應該是覺得噁心嗎?
可是他卻對她比對我都好。
我只能親手埋葬了少時喜歡陳慕的我。
從此以後,世界上的兩個我,
一個年少,一個成年,
一個喜歡陳慕,一個往前走不回頭。
我埋葬了一個,
此後,
我就大膽地往前走。
就這樣吧。
陳慕看著我, 說不上來的悲傷。
「真的就沒有復合的可能嗎?」
我沒猶豫:
「嗯, 不吃回頭草。」
這裡是現實, 不是小說。
我也不是小說的白月光, 不死纏爛打, 不貪戀縹緲的感情, 懂得給自己定位。
山高水遠,
從此,
他好,
我也好,
只不過,不再相見。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