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蔣小姐夫妻帶婆婆慶生,選擇到嘉義這間日式料理店,一份餐只有附一份哇沙比,婆婆追加的時候,他們說,沒聽到師傅有講要多收錢,但業者堅持有告知,反擊握壽司有抹哇沙米,除了單人份三千起跳的菜單,會額外多給一份哇沙米,喜歡吃就付錢,正常人誰不知道呢,不也竊竊私語說還要錢。
店家:「不需要不需要,我們自己跟消費者處理。
」長榮派出所副所長王文智:「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依法受理處理中。
」消費者和店家互相提告,按照消保費,哇沙比要額外收費,必須菜單註明或事前告知消費者,至於公開影片露出消費者長相和個人身份,恐怕有違反個資法。
律師嚴庚辰:「可能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而且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罪。
」
一家三人開心慶生,選擇價位高的日本料理,卻因為兩坨300塊的哇沙比,對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