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0萬簽11個人,你哪怕全是首輪新秀,不要別的球員了都很困難,首輪新秀工資還高,楊瀚森在第16順位,合同還是4年2100萬呢,老將底薪你簽11個你都簽不起,這不就等著27年三個人3打5嗎?總決賽切特確實場場在被特納教育,關鍵時刻很難站出來,身價3500萬也就是頂天了。
可是現在新合同年薪5000萬,第1賽季的薪水就要達到3875萬,這顯然完全溢價了,所以雷霆毀滅的第1步就是跟切特續約。說實話當初哈登那個時候,直接給哈登多500萬,也就沒這麼多事了,為了500萬放棄哈登,現在給切特倒是挺大方的,真不知道雷霆在想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