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並未放棄,在打聽劉婦的家庭狀況後,得知她有智能障礙的兒子需要她照顧,家中還有1名90多歲的長輩需要贍養,而150萬元人民幣是她從股票帳戶提取的全部積蓄。警方調查發現,150萬元人民幣並未進入個人帳戶,而是轉到一家網絡科技公司的企業帳戶。在第二波交流中,警方也陸續發現有若干矛盾處。
警方直指,劉婦一下聲稱是給外地小姐妹緊急買房用,一下又稱是借給別人做生意。警方與劉婦第二波交流又持續了3個小時,但劉婦始終不願說清真相,在了解到她有2部手機後,但劉不願給警方查看,直至晚間她才主動給警方看手機。警方發現劉婦有很多投資朋友,但一碰到關鍵資訊,劉婦就會逕自拿回手機並刪除。
5天後,警方又發現劉婦名下多一筆3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42萬元)的款項,對方聲稱是向妹夫借的。警察再次上門後,劉婦的丈夫透露,她很早就出門,且最近經查早出晚歸見不到人,手機也關機。警方持續聯絡了2個小時後才找到她,並約定隔日上午在派出所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