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外公生病的時候,大舅和二舅就把其他姐妹都叫回了家,說給外公治病的錢大家得平攤,這才公平。
二姨丈想著其他人的家庭條件一般,而他有這個能力,出這點錢也沒什麼。
外公去世後,喪事辦得還是挺風光的,主要是二姨丈的人脈太廣了,來送葬、包白包的人大部分都是因為二姨丈。
辦完喪事,扣完所有開支後,剩下的520000元,二舅和大舅也沒和二姨丈商量下,就直接決定兩個人平分了。
雖然這在村裡是約定俗成的事,但確實做得不地道。
終於有人開口提議,二姨丈為外公付出了這麼多,要分也應該三個人一起分。
除了他給外公治病的錢,以後他也得還那些來上香包白包的人的人情。
二舅一下子否決了,他說二姨丈不缺這點錢,再說了他那是對外公的孝心,不能用金錢來衡量。
然後還說自己剛好要承包個養殖場,正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