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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調查,原來婆婆找了家偽造房屋權狀的公司,而這家公司一直在做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事。
他們通過一些小卡片、盜版網站等隱晦的地方宣傳廣告,那時候正好被沒讀什麼書的小叔瞧見了,他異想天開這真的可行,這才發生了這件荒唐的事。
由於證據確鑿且我堅持要求得到結果,所以婆婆和小叔最終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過了不久,警察聯繫到我,說犯罪分子已經全部落網,並處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我鬆了口氣,然後又回到了平平淡淡的工作生活中。
原以為陳豐會因為這件事和我生出嫌隙,然後提出離婚,結果沒想到他鬱悶了兩天之後,居然想開了。
「你說得對,我已經仁至義盡了!」
陳豐說道:「是他們自己要觸犯法律,怪不得我們。
」 我笑了,心想丈夫雖然固執,但好歹也是個通透的人。
「放心吧,我已經打算和他們斷絕關係了。
從今以後,我和你才是一家人!」
他嚴肅地承諾道,原本自卑的他對公婆只有感謝,卻成了愚孝,經歷這次事件他也終於清醒,雖然公婆對他有恩。
但這麼多年他半工半讀還承擔弟弟的教育費、出社會後都給父母豐厚的孝親費,也該還清了。
後來為了不讓陳豐的養母和弟弟再來糾纏我們,我和他賣了這個房子搬去了其他地方,過著簡單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