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結婚後,讓我跟著她,去她婆家生活,她跟公婆住一起,我覺得很不方便,我怕住在一起,引起女兒的家庭矛盾,就拒絕了她。
說等我不會動的時候,再麻煩她照顧我,現在我能打能跳。
一個人可以照顧自己。
女兒出嫁了,我一個人難免寂寞,一個鄰居就給我介紹了老張,她讓我和老張見見面,看看兩個人看不看得順眼,要是看對眼的話,兩個人可以在一起,同居過日子。
老張是個退休工人,一個月退休金一萬六,老伴幾年前去世了,他的兒子女兒都成家了,他一個人住在一個十五坪的房子裡,他也想找個老伴,相互照顧一下。
就這樣,在鄰居大姐的介紹下,我和老張見了面,見面之後,彼此印象都挺好的,我們就準備一起同居過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