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立新只是大專畢業,和我這個研究生學歷的文化水平自然不在同一個層次。
他每個月的工資也就四五千,買些遊戲皮膚,付點日常生活開銷就沒了。
因此這個家的其他大部分花銷還是靠我支撐的,不過張立新很多家庭決策都得先經過我的同意。
原本我們兩個人還琴瑟和鳴,此前張立新也包容呵護我,但結婚後越來越他暴露出了自己的缺點。
而我遲遲不離婚原因是,上周我偶然發現自己懷孕了,這讓我十分糾結。
我不知道該為了孩子忍受這一切,還是為了我自己拋棄這個丈夫。
後來是我再次確定張立新會和家庭減少來往,我才決定再給他一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