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沒辦法用工資卡忽悠我,老公這才如實交代,他爸媽最近的健康狀況也越來越差了,而他媽媽更是在最近還做了一次手術。
如今他爸爸一個人在醫院,沒辦法照顧母親,弟弟和弟媳婦又忙著工作,分身乏術。
老公希望我能請假幾天去照顧他媽媽,他還說,只要我願意照顧他媽媽,以後他任我驅使,就連工資卡他都會全部上交,不留一點私心。
聽了老公的話,我感到非常憤怒。
雙方本就約定好了AA制,如今老公要反悔,那我和我父母前面受的苦豈不是白受了?
更何況,老公每月就一萬塊錢工資,每月給他父母3000塊錢生活費,還得還4000塊錢房貸,還能剩多少錢?
我可不想拿著他的工資卡,卻要去承擔他應該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可老公還是不依不饒地說,你是兒媳婦,本就有義務和責任照顧婆婆。
現在只不過是要求你盡義務而已,你不能推辭。
更何況,我還把自己的工資卡都上交了,你還有什麼不滿的?
老公的話,把我給氣笑了,你的工資卡,我不稀罕,你的父母,我更不稀罕。
誰的父母誰去照顧,與我無關。
我不理會老公的怒斥,直接帶著孩子回了娘家。
如果在我父母生病住院時,老公能做一下超出他責任範圍內的事情,或許我會心軟妥協。
可當初我父母生病,他用AA制來說事,說自己沒有義務照顧岳父母。
如今,他的父母,我又有什麼義務去照顧呢?
雙方冷戰僵持不下,可哪怕離婚,我也不想輕易妥協。
因為這是原則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