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馮大姐的故事:
我28歲隨老公來都市打工,十年後因為孩子上學,我和老公跟家裡借了一筆錢,把公司的員工宿舍買下來了。
這些年我們也慢慢把鄉下戶口遷到都市裡來,日子不是大富大貴,倒也說得過去。
我老公的工作挺穩當的,一直在機電廠當修理工,平時還有其他人找他修東西,額外給點好處。
而我,先是在服裝廠做了幾年,後來受不了一天12小時的輪班,就拿著家裡的存款去開了一家服裝店。
原以為服裝生意很好做,隨便賣賣就能有幾萬的收入,沒想到做了兩年,平均下來每個月收入和上班差不多。
可能是我不會做生意,也有可能是我不會選品。
有時明明可以賣出去,可我偏要賣個大價錢,結果錯過了一個又一個。 我想,我可能真的不適合做生意吧!
就這麼做了兩年,生意沒做成什麼,還把存款都賠進去了,整個人也變得很焦慮,一天到晚腦子裡想的都是水電房租。
後來我實在受不了,孩子上學又花錢,於是我再次去工廠找了一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