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一起吃火鍋。
朋友問:你說,那些大夥都覺得很般配的戀人,可是在相處時間長了之後,為什麼還是會走散呢?
我說:這有茼蒿,你多吃點,肉就別吃了,留給我。
朋友說:憑什麼。
我說:憑我對你的充滿了偏見的了解啊,這就像,你覺得很般配,但到底合不合適,只有他們兩個人知道,外人的感覺不重要,只有當事人才明白真相到底是什麼。
朋友繼續問:「可是,我說可是哈,真的就是很般配,兩個人都覺得挺合適,但還是走散了呢,是因為膩了之後就不愛了嗎?」
我夾起一片羊肉,放到了摻有韭菜花和辣椒油的麻醬里,等肉片沾滿了醬汁後,我對朋友說:
喜歡麻醬嗎?你覺得羊肉和麻醬配不配呢?吃了這麼多年,你膩了嗎?就算是一次吃膩了,過後會不會想?既然想了會不會再去吃?
朋友顯然是被我的話搞暈了,逼著我喝掉一紮啤杯的啤酒。
我沒有猶豫喝完後打了一個長長的酒膈說:啤酒也很配,所以喝不膩,但是喝完這一杯,我就不想喝了,因為喝不動頂到了。
所以,人與人的相愛,就像這火鍋啤酒涮羊肉一樣。
想吃了,適當吃,不僅解饞,還會回味無窮。
可是,吃多了,喝多了,就把筷子放下了,再好吃,也吃不動了。
所以,這根本就不是配不配的問題。
而是需求上「過猶不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