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也巧,我參加同學聚會,我的同桌老李喪偶多年。
他得知我也沒老伴的時候,高興壞了。
他說,我上學的時候就暗戀你,那時候不敢表白,老天爺又給我機會了,我得把握住啊,我們一起過日子吧,相互陪伴,相互照顧。
我沒猶豫就同意了。
因為我知道,老李公務員退休,工資6千多,兒子結婚了,有一個女孩,父母都走了,沒有負擔。
我和老李還領了證,我覺得我們知根知底,不用磨合。
我搬到老李家了,老李的房子90多平,一樓,我家6樓,在老李這裡生活,很方便,想出去就出去,再也不用爬樓梯了。
再婚後,老李和我一起幹活,一起買菜,一起做飯,一起鍛鍊,家裡充滿了歡聲笑語。
可是,好景不長,老李的兒子一家三口居然天天來我家蹭晚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