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漫和郭飛結婚時可以說連裸婚都算不上,當時郭飛無房無車也無錢,提親時就給了顧漫家一萬的彩禮錢,二人更沒有辦酒席。
顧漫覺得郭飛孝順又有責任心,她就是看中了他這一點,覺得像這樣的男人將來一定會對自己和孩子好。
顧漫之所以會這樣認為郭飛,那還得從這件事說起。
郭飛有個親弟弟名叫郭天兩個人相差五歲,小時候他們爸媽忙著掙錢沒時間管孩子,那時郭飛也有六七歲了有時候就讓他看著點弟弟,哪知郭飛和幾個同村的小夥伴玩耍時沒注意,弟弟被車攆了腿送去醫院及時但還是落下了殘疾,郭天的左腿就不利索了。
父母回來後氣得把郭飛好一頓打差點就把他打死,這件事也讓郭飛非常自責父母后來說:「郭飛,我可告訴你,將來你弟弟的人生就要你負責了,聽清楚了嗎?」郭飛對父母堅定的點點頭。
自那以後郭飛整個人也成熟了,後來郭飛讀完初中就出去掙錢幫助父母養家,剛出去的他什麼苦活累活也都干過。
直到郭飛朋友給他介紹了跑車送貨的事情後,他才穩定了下來。
跑了幾年車郭飛手上也存了點積蓄,他拿著這點錢給父母開了個小商鋪做點小本生意,弟弟成人後因為腿腳不利索有些殘疾父母就將商鋪送給了他,讓他來打理。
顧漫也就是因為這樣才覺得郭飛這人不錯,很有擔當又很孝順所以對他產生了好感,起初顧漫家是不同意的,因為郭飛家條件一般二人結婚既無房無車連個酒席都辦不了,可顧漫偏不非要嫁給郭飛,父母見拗不過女兒也只得同意了。
結婚後顧漫就住進了婆家,公婆對她不冷不熱,郭飛要跑車所以也不經常在家裡。
時間久了顧漫還是想要有小兩口的私人空間就跟郭飛提議:「咱們要不搬出去住吧,你看一家人都住在一起很不方便,再說我也想和你過過二人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