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閨蜜約他吃飯,就這樣我們三個人越來越熟悉了。
他比我大2歲,事業單位工作,月薪4千多,家是農村的,有一個弟弟。
他還主動約我吃飯,我有點猶豫。
閨蜜說,我相親成功了,我有對象了,我看你們倆挺合適的。
於是,我們就經常約會,感覺彼此就是要找的那個人。
戀愛一年,我們張羅結婚,我媽才知道我戀愛了。
媽極力反對,她希望我找獨生子,找父母體制內退休的,可我犯倔了,不聽父母勸阻,果斷和老公結婚了。
婆家沒錢買房子,我家拿首付,老公貸款買。
婚後,我和老公非常恩愛,家務我們一起做,散步也一起去,誰不愛動彈,另一個就做飯,我點外賣,他不讓點,說外賣不健康。
生理期不讓我洗碗洗衣服,我生日、三八節、情人節他都有禮物,滿滿的儀式感。
最重要的是,我父母有病住院,他忙前忙後,我父母終於接納他了,還送我一輛車,我們倆上班開車,我開車送他上班,下班我接他。
小叔子大學畢業來我家蹭飯,我也沒意見,可是時間長了,我有點不高興了。
我不喜歡被打擾,我也不想在自己家裡受拘束,小叔子畢竟是男性,我夏天在家穿得少,小叔子來了,我得換衣服,非常麻煩,也不自在。
小叔子結婚之後,就不來蹭飯了。
可是,小叔子有事就管我借車,譬如,他要去老丈人家,也管我借車,自駕游也管我借車,接父母來城裡看病,也管我借車,還車的時候不加油,不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