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丹,沒有再猶豫了,當場賣掉結婚四年的丈夫,價格是三百萬現金、房子,附帶兒子的監護權,林凱只能凈身出戶。
覃丹心已死,結婚四年,林凱就外遇出軌三年,還孬種到讓女人自己來家裡談,他卻抽身旁觀,只在等待兩個女人廝殺出一個結果來,這樣的男人還有什麼好留戀的。
簽了字,拿了錢,覃丹對著挽著林凱胳膊的女老闆說:「一個拋家棄子的二手男人,你覺得他值這麼多錢嗎?」女老闆的臉色變了變。
不出半年,覃丹就遇見了幸福,找了一個比她小5歲的男子,是個健身教練。
男子對覃丹很是著迷,也很心疼她,對兒子也很好。
覃丹很慶幸當初自己的英明決定,沒有死死糾纏一份已經沒有價值的感情。
那天在商場碰見林凱和女老闆,林凱看著覃丹和教練一起,臉色很不自然。
沒想到女老闆給了林凱一腳,很不高興的樣子甩手走了。
覃丹挽著教練的胳膊故意走到林凱的面前說:「親愛的,我們去接兒子吧,晚上回家,你給我做紅燒魚吧,我太喜歡吃了。
」教練親了她的額頭說:「好的,親愛的。
走接兒子了,以後你就給我生個女兒好不,這樣我就一兒一女了。
」林凱愣在當地,心裡狠狠作痛。
你怎麼看待這事?
如果有人出三百萬要買走你的另一半愛侶,你願不願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