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伸手想拿過手機,說:這是我的手機,我的私人物品,給我吧,不然我告你們侵犯隱私。 女警:呵呵,法律學的挺好的,那不知道家暴也是犯罪嗎?
而且現在這手機成了證據,是不能被隨意拿走的。 陳俊狠狠瞪著顏夕,說:路顏夕,你鬧夠了沒有?你還嫌不夠丟人,是不是?
顏夕:離婚吧,陳俊,你真讓人噁心,到這時候還這麼理直氣壯,你就沒有一點點愧疚和心虛嗎? 手機上突然有人打視訊電話,警察看了陳俊一眼,說:需要接嗎?
陳俊臉黑了一下,搖頭說不用。 已經晚上10點多了,女警讓他們明天早上再來,她會給顏夕找好援助律師。
同時告誡了陳俊,讓他絕對不能再動手,又讓顏夕不要害怕,有什麼事隨時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