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一個家庭的和諧和和睦,必然是某個人忍讓換來的。
剛結婚那會,我不以為然,滿心滿眼都是想著儘快融入婆家,善待老公的父母。
可結婚了13年後,我才明白,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你越是好說話,別人越是把你當成軟柿子來捏。
這不,婆婆一心一意幫弟媳帶了10年孩子,偏癱後弟媳卻要求輪流養老,說婆婆是大家的,不是她一個人的。
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公婆阻攔,我父母也反對。只是他們的反對,並不能阻攔我們走到一起的決心。
在雙方父母都反對的情況下,我和老公裸婚了,沒有婚房,沒有彩禮,沒有婚禮。
就兩家人吃頓飯的工夫,我們就領證結婚了。婚後,婆婆也沒有絲毫覺得不對,沒有任何補償。
甚至在我懷孕後,還袖手旁觀,說哪個女人不懷孕生孩子,就你矯情。
等我生下女兒,婆婆也沒來照顧月子,嫌棄我生了個丫頭片子,上不了台面。
婆婆對我和女兒的冷淡和漠視,我一輩子無法忘記。之後,不管老公如何在中間斡旋協調,我都對婆婆保持敬而遠之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