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和兒媳婦結婚時,兒媳婦要了婚房又要20萬彩禮,還直言要全款買房,彩禮20萬也一分不能少。
當時的我們,手頭只有80萬,全款買了婚房就沒有能力給兒媳婦20萬彩禮,還特意跟兒媳婦商量,能不能把彩禮降到12萬8。
可兒媳婦不樂意,說在他們那邊的風俗,20萬彩禮已經是最低的標準,12萬8彩禮只會讓她被眾多親朋好友嘲笑。
沒辦法,兒媳婦堅決不同意降彩禮,也不同意把婚禮的檔次降低,我們只好硬著頭皮跟親朋好友借了30萬。
而這筆錢,兒媳婦婚後卻不認帳,一口認定錢是婆家婚前借的,與她無關。即便這筆錢全都花在了她的身上,20萬彩禮和10萬婚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