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再回到夫妻爬泰山將孩子獨留車內4小時這個話題,之所以細思極恐,是因為大部分人都已經預測到了可能發生的悲劇,卻無能為力。
這對年輕的父母,無論是出於對親生孩子漠視的態度,還是出於單純愚昧無知的大條心理,都充分體現了他們是一對不合格的父母。
四個小時,還沒有登上泰山,這說明他們本打算至少將孩子留在車內八個小時,白天艷陽高照,夜晚氣溫驟降,孩子無依無靠,生死有命。
根據救人大哥的說法,孩子下車後就喝了半瓶牛奶,這說明她的父母甚至都沒有留下足夠的飲水,孩子竟沒有哭鬧,天知道她的父母是不是千叮嚀萬囑咐或是用其他辦法讓孩子老老實實在車內待著,以至於孩子連哭鬧求助都不敢,越想越覺得可怕。
如此種種,簡單的批評教育恐怕還不夠,必須讓他們意識到照顧孩子不是選擇,而是法律義務,是需要承擔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