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急著跟我分享喜悅,更商量著等兒媳生了孩子,誰來帶孩子,兒子的意思是還讓我去帶,可我如今都這個年紀了,實在帶不動,更何況我跟兒媳之前因為各種事情處得不開心,我也不願意去。
但是不管怎樣,兒媳肚子裡是我們家的孫子,對於這個孫子我還是想儘儘心的,後來我答應給兒子100萬,拿著這個錢他們可以請個保姆帶孩子,我也算是盡心了。
可沒想到這件事後來被女婿知道了。
女婿跟我說,他本來因為借錢的事被我拒絕,他心裡感到很慚愧,又覺得開了這個口,把這8年來的好都給攪沒了,他也想明白了,人老了不管住在誰家,留些養老錢防身那是必須的。
但是他萬萬不能理解,我把這些錢給兒子是什麼意思。
我跟女婿解釋說,他們不比你們,他們以後有2個孩子生活壓力大,女婿一聽竟然笑了。
女婿說:
要說壓力大,我們就沒有壓力嗎?
結婚買房我們貸了很多錢,我跟你女兒這些年一直省吃儉用過日子,後來聽說你在老家過的不好,我們又把你接過來,鄰居跟我說,既然我們養老人,那麼讓老人把退休金拿出來買買菜也無所謂,可即便這樣我們愣是沒有開過一次口。
這些年吃的喝的,包括你從上到下的衣服哪個不是我們在花錢。
如今倒好,我們為了改善生活環境,換房子跟你借錢你不肯,對你兒子一出手就是百萬!既然如此,你去找你兒子養老好了。
女婿後來說了一句:說到底,你還是偏心兒子!
那天晚上女婿不顧女兒的反對,對我下了逐客令,他說照顧了我8年,如今也輪到去兒子家養老了。
事已至此我也沒有辦法,可我想不明白這是我的存款,難道我自己做不得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