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在市裡開有一家水果店,我們就把家裡的荔枝拿去女兒的店裡賣,女兒現在是賣給別人50塊錢一斤,女兒原本是要給我們35塊錢一斤,但我沒要那麼多,我有時去鎮上賣都是賣30塊錢一斤,所以我賣給女兒也是30塊錢。
我想著跟小叔還是親戚,也沒多要他的錢,只算了25塊錢一斤,結果沒想到小叔卻發火了。
指著我跟老公地鼻頭怒斥:「大哥大嫂,你們這是什麼意思?
我帶朋友回家摘荔枝,你們還跟我要錢。
我們是親兄弟啊,我吃點我哥種的荔枝怎麼了?
你們是不是沒把我當家人?」我也不慌,冷靜回道:「你讀過那麼多年書,應該知道有句話叫做親兄弟也要明算賬,金錢上的東西就應該算的清楚一點。
我知道你是我老公的親兄弟,我已經看在他的面子上給你算便宜了。
其他朋友來我都是收30塊錢一斤,給你我才要25塊錢而已,一下子就給你少了1500塊。
如果你不樂意要我也不勉強,你現在就把果給我放下,我等會自己帶去鎮上賣掉。
」
在我說完後,小叔馬上反駁道:「這片果園的地是爸媽留下的,我也是爸媽的兒子,果園就應該有我的一份。
以前我都沒想跟你們計較這些,但現在我就帶幾個朋友回來,你們還要算的這麼清楚,我今天就跟你們好好說道理。
」
我本來還想好好說,聽到小叔這話,我氣也上來了。
劈頭蓋臉罵道:「你還有臉說這種話?
當初分家的時候是怎麼說的?
你都忘了嗎?
這個果園是在我老公名下的,我們是有證的,說破天你都沒理。
如果想在你朋友面前丟面子,那你就繼續鬧!」小叔聽到我的話氣得臉都紅了,但是卻不敢再爭執,乖乖留下7500元,就跟那幾個朋友把那300斤的荔枝給扛走了。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我冷漠無情,對於老公的親弟弟還要算得那麼清楚。
但其實我這樣做也是有原因的。
我的公婆是個偏心的,凡事總偏著小叔這個小兒子。
小叔比我老公小十歲,我老公沒讀過幾年書,可小叔卻讀到了大學。
當年小叔上學的錢還是我老公賺的,可以說小叔能上大學,有七成的功勞要歸我老公。
然而小叔不僅不感激,還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就認為我老公就應該為他付出。
當年我們家分家,小叔拿了家裡的大部分東西。
公婆多年來的存款,八畝水田,以及新起的平房都是歸小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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