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跟李偉大吵了一架。我氣得渾身發抖,聲音都提高了八度:「李偉,你什麼意思?
那是我爸媽給我買的房子,憑什麼要給你弟弟住?
你作為我的丈夫,不維護我,還幫著外人說話,你還有沒有良心?」
李偉也被我激怒了,他大聲反駁道:「你嚷嚷什麼?那是我媽,她說什麼都是對的!
再說了,我弟弟現在需要房子住,你那套房子空著也是空著,為什麼不能借給他住一段時間?」
我氣得眼淚都出來了,我大聲喊道:「那是借嗎?那是直接給他住了!
你媽說了,就是給他住的,不是借的!你們一家人太過分了,完全不把我放在眼裡!」
李偉見我哭了,語氣稍微軟了一些,但還是堅持道:「你就別哭了,我媽也是好意。
再說了,我弟弟又不是不還你,他住一段時間就會搬走的。」
我氣得渾身發抖,我指著他的鼻子罵道:「你他媽的還是個男人嗎?
你弟弟住進去容易,搬出來可就難了!到時候他賴著不走,我怎麼辦?
我告訴你,這房子我絕對不會借給你弟弟住!你要是敢讓他住進去,我們就離婚!」
李偉一聽我要離婚,也急了:「你別動不動就拿離婚說事!我們好不容易走到一起,你怎麼能這麼輕易就放棄?」
我擦乾眼淚,冷冷地看著他:「我放棄?是你們一家人逼我的!我嫁給你,是為了過日子,不是為了受委屈!
你們一家人這麼不尊重我,我還留著幹什麼?」 說完,我轉身就走進了臥室,把門重重地關上。
那一刻,我下定決心,這個婚,我必須得離! 第二天,我就直接去了民政局,跟李偉辦了離婚手續。
他一開始還勸我,但見我這麼堅決,也就沒再說什麼。離婚後,我搬回了自己的小房子,過上了清靜自在的生活。
而李偉呢,因為這件事跟他家裡人鬧得很不愉快。
他弟弟最終也沒住進我的房子,而是租了個小房子住。
李偉的媽媽也後悔不已,她沒想到自己的一個小小要求,竟然會毀了兒子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