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在大事上隨禮這件事,一般都是幾千,不宜太多。
兩家人互相幫助的,就按照約定還錢,最好不要利用其他的事情來還這筆人情債。
一般來說,各項人情債應該分開來算清楚,一碼歸一碼,不然混在一起就糾纏不清了。
萬一誰家子女出了個小氣愛佔便宜的,以前的好交情到了他手裡就變了味,反而容易惹禍。
父母老一輩的人情來往,一般到了子女這一代,也就差不多該結束了。
同齡人之間可以因為父母輩關係好而成為朋友,但是最好不要把上一代的金錢來往摻和到下一代。
父母為子女考慮,可能會認為人情來往多一些,讓子女有人脈,是件好事,這種想法可以理解,但是不見得每一次都是好事。
萬一當初的「朋友義氣」最後變成斤斤計較,那就太難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