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 長大後的姚姚
吳嫣——同是天涯淪落人
經過審查、隔離、離婚、撤職,機關管制一年後,程述堯的問題基本得到澄清。1953年11月,他離開了傷心的蘭心戲院,被安排到衡山電影院任宣傳組長。第二年,升職為電影院經理,等於官復原職。
兩年後,吳嫣出現了。程述堯與她在1955年1月底結婚。
吳嫣也是個不簡單的女人。早期在上海曾為楊虎所包養,後被拋棄,之後又當了海上世家孫曜東的側室。藉助孫曜東的地位身份,吳嫣社交廣泛,深交商業女強人藍妮、梅蘭芳夫人福芝芳、收藏家張伯駒夫婦等名流好友。同時她得益於孫家的培養學了京戲,一步步成為上海灘著名的「玲華阿九」。
總言之,吳嫣的風華履歷,也不失為傳奇女子。但恰恰因為這樣,程述堯在北京的父母認為這位「茶花女」式的兒媳婦有辱門楣,難以接受,所以程述堯在第三段婚姻中,其實也不大幸福。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因為結婚才幾個月,吳嫣就捲入了「潘漢年」案。
上海未解放前,地下組織利用吳嫣的特殊社會地位在上海協助潘漢年收集情報。因為有功勞,在解放後,吳嫣被文化局安排到戲改處,成為了一名國家幹部。但那曾想有一天會因此而身陷圇圄。
「潘漢年」案牽連甚廣,事件爆發一個月後,吳嫣也跟著遭殃,被關進了提籃橋監獄。同一天,她一個女人積攢了半生的財產全數充公。
此刻的程述堯不僅與新婚妻子忍痛分離,處境上還成了當年的上官雲珠。有人上門來勸他與吳嫣劃清界線,結果被他罵了回去。
那時他們才結婚幾個月,程述堯其實大可選擇離婚了事,也不會有人道德譴責他。但他腦子裡認為結婚就是與對方簽訂了一個契約,婚姻要有契約精神。這樣一來,他好不容易翻身,卻又再一次「自斷前程」。後來的他只能在電影院裡落魄地做起送膠片、領位員的工作。
到了八十年代,風潮平靜,氣氛寬鬆,吳嫣和程述堯都老了。吳嫣抓緊了人生最後最美好的時光,重回舊圈子,與落難時不敢聯繫的親朋好友重新恢復交往。而此時,程述堯得了老年痴呆症,趁記憶未完全消退,吳嫣帶著他重新探訪了許多昔日好友,重述舊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