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款買了一套房,給兒媳40萬彩禮,這40萬元一分錢沒帶回來,也是我預料之中的。
因為她弟弟在讀書,她父母身體不好,家裡沒有存款!
我也沒說什麼,誰讓兒子願意了。 既然兒子願意,我也得接受現實。
兒子結婚之後,我就去家裡照顧兒媳,兒媳剛懷孕就辭職了,家裡開銷都是兒子的。
兒子的工資有時候不夠用,我就貼養老金。
孫子出生了,我帶了4年,送幼兒園我才回家,偶爾幫接孫子,去兒子家打掃衛生。
我問兒子,你不說小秋能幹活嗎,怎麼家裡霍霍得像豬窩一樣?
兒子不吭聲了。老伴退休了,我和老伴打算出去旅遊。
剛好有一筆5年期存款到期了,我沒存死期,把這筆錢作為旅遊費放卡裡了。
臨行前,我和老伴去看孫子,因為旅遊得一個月才能回來。
我告訴兒子,我和你爸去旅遊了,孩子接送的事情,我們就幫不上忙了,家裡衛生你們自己打掃還是請鐘點工我就不管了。
老伴告訴兒子,我和你媽趁腿腳還可以,以後3年都出去旅遊2-3次,我們不想留下遺憾! 兒子說,那得多錢啊? 我說,旅遊3年50萬元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