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孫子石橋5歲的時候,大山跟他媳婦離了婚。一年後兒子石大山再婚,他的二婚老婆容不下這個孩子。
尤其她懷孕後,怕石橋跟她肚子裡的孩子爭家產,就逼著大山把這孩子送到他親媽那裡去。
石大山去了,可是前妻也已經生了孩子,再加上她再婚丈夫的兩個兒子,根本容不下石橋。
石橋媽媽確實有難處,大山只得把孩子又帶了回來。無奈之中,他想到了養父母的我們老兩口。
他雖然跟我們不親,可畢竟比兩旁世人強啊。 有一天兒子大山帶著小孫子回來了,說要把孩子放在我們身邊,讓我們給帶著。
大山第一次跟我們說了那麼多話,說了他跟前妻的過往,又說了現在妻子的潑辣不容人,以及他對小石橋放在繼母手裡的不放心。
想到父子倆的種種難處,想到小石橋已經到了上學的年齡也省事了,想到有個孩子在我們身邊也熱鬧些,還有就是怕孩子落在後媽手裡遭罪,我們就同意了。
從那時候起,我們倆帶著孫子一起生活,供他上小學上初中上高中,直到上大學。這期間所有的費用都是我們出的。
他爸爸沒管過,他親媽沒問過,我們雖然辛苦些,但是我們從沒有讓孩子受過委屈。這個孩子也給我們枯燥的生活帶來了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