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著我們作為父母,也不能過於矯情,生養子女,又不是為了讓他們陪伴我們。
所謂少來夫妻老來伴,我和我老婆互相照顧,還是能堅持很多年的,加上左鄰右舍還能互相幫襯。
就這樣,說服了兒子和女兒之後,我們回了老家。 但互相扶持的日子沒過幾年,我老婆生病去世了。
可能是因為傷心,老婆喪事結束沒幾天,我忽然就倒在了院子門口,中風了。
幸好鄰居看到,送我去了醫院。人救回來了,但腿腳不利索了。
雖說醫生說了,堅持鍛鍊,後面會慢慢好轉。但我們心裡也清楚,不可能完全恢復,並且還有再次中風的可能。
換一句話來說,如今的我,需要有人近身照顧。兒子和女兒給我兩個選擇,要麼兒子家和女兒家,輪流住半年;要麼就請保姆照顧我。
我自然選擇後者,我退休金有6000,加上兒子和女兒每個月都會各自給我3000,總共12000,足夠請一個保姆和生活開銷了。
我的第一個保姆小張,是通過家政公司找來的。她從年輕的時候就開始做保姆,大傢伙的評價都很好。
上一家還是照顧一個癱瘓的老人,僱主一家人都很滿意,要不是老人走了,小張也不需要重新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