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看其他地方,而是看得這個女孩子的足部,是否足夠小足夠好看。
可見在那個時代,女人裹小腳已經成為身體的重要審美部位了。
這個看似「高雅」的風氣很快就在民間傳開了,到了南宋時期,裹小腳的陋習一度擴散到了北方的邊遠地區。
甚至連鄉下的普通百姓人家也緊跟潮流,開始了裹小腳的行為。
「裹小腳」的盛行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裹小腳在最初的意思是富人炫耀財力,展示自己優越感的方式,就比如說五代時南唐後主李煜的癖好。
李煜就喜歡腳小一點的,有大長腿小蠻腰的,有的貴族姑娘們知道後,為了有一席之地,主動動手把自己的腳纏起來。
南唐皇帝喜歡腳小的女人,宮裡的妃子們也開始纏足。
隨著這種糜爛風氣的傳播,一直從宮廷里傳到了京城貴族,接下來再傳至各士人,最後則是民間百姓的耳中。
把女性比作物品的攀比心態,這也就增加了裹腳風氣的名聲,為了追求美好的婚姻,纏足也就成為了女人的選擇。
儘管這一行為給女人身上帶來的是無盡的痛苦,但為了能在未來夫家有立足之地,當時裹小腳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