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差不多都快把我手能戴的圈口都給試了一遍,這還意猶未盡呢。
其中我尤其喜歡一個標價31萬的玉鐲,劉姐朋友一直向我介紹那玉鐲的好處,我真是心動得不行,可一想要31萬,我這心又疼。
劉姐說:「沒事,你回去再好好想想,畢竟這可不是小數目,不買也沒關係,只能說是緣分還沒到。」
我回家後就一直想著那玉鐲的事,夜裡躺在床上就把這事跟丈夫說了。
丈夫說:「這價錢是高了些,你兒子現在有女朋友,差不多也要結婚了,到時又得拿出一大筆錢給他,我看你還是先等等吧,等我退休了,算了錢再給你買。」
丈夫的話猶如一盆冰水對我當頭潑下,是呀,我兒子快結婚了,買房少說也是幾百萬的事,我只好把手鐲這事給壓在了心裡。
三個月後,兒子和他女朋友就處到了結婚的地步,我們兩家人也商量起了孩子結婚的事。
女方的意思是讓我們家買房,她家陪嫁一輛車。
我就跟我兒子說:「這房子我們買也可以,但名字只能登記你一個人的,要算你的婚前財產。」
兒子說:「媽,你看我女朋友她家陪嫁一輛90多萬的車呢,說登記我的名字,我都答應她我們買房後加上她的名字了。」
我一聽就不高興,那車是消耗品,再說也開不了幾年,哪像這房子,不僅會升 值,還是長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