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在社區裡聽說,張阿姨去警局詢問了關於Wi-Fi的事情。
警察告訴她,未經允許使用別人網路是違法的,但也需要證據才能立案。
張阿姨這才意識到,她的要求太過分了。
幾天後,張阿姨敲開了我的門,這次她的態度平和了許多:「小李,那天我太激動了,我回去和孩子說了,以後不會再這樣了。
」我鬆了口氣,看來這件事情終於可以平息了。
我答應幫她設置分享器,並教她如何管理孩子的上網行為。
這次事件讓我深刻體會到,即使是和諧的鄰里關係,也需要溝通和理解。
雖然滿傻眼會被興師問罪的,但畢竟以後都還會遇到,還是以和為貴比較好…如果是你遇到會怎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