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來源:《寶寶大過天》劇照
半夜迷糊著起來去廁所,我聽到肖梅在另一個屋子裡跟誰聊天。迷糊中只聽到一句。
如果他不答應,我就跟他離婚,再要20萬塊錢的損失費。 這一句話,把我的酒一下子給驚醒了。
我們在一起還不到一個月,她就計劃好了跟我要多少錢的損失費。
我跟她再婚,只有我損失錢,她一分錢都沒有出,最後還想倒打一耙。
回到房間,我仔細地梳理了一下我們從認識到領證再婚的過程。
我覺得肖梅婚前婚後是兩種人,我開始後悔自己再婚的匆忙,沒有仔細考量人品。
第二天,肖梅主動往我身上靠,我跟她說,這次可是你主動的,你也先掃碼發紅包吧!
也許是這句話刺激到她了,她一下就情緒失控,對我破口大罵,還跟我提出離婚。
我在心裡偷著樂,終於激怒了她,這樣她提出離婚,我就不用給她損失費。
本來就是,夫妻間親熱是很正常的,彼此應該相互信任和支持,而不是將感情和金錢混為一談。
我們離婚後,肖梅在社區散播我的壞話,說我不是男人,卻想做男人的事,還說我有家暴傾向,性格也古怪,說我精神有問題。
對於肖梅這樣惡意的人身攻擊,我一笑而過,能夠離開她,就是我的福氣,至於那些不堪的話,誰信誰自己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