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學畢業後,有了穩定的工作,繼母和我爸提出了離婚。
我爸自然不肯,他又懶又自私,自然知道離婚之後,自己沒有好日子過。
但繼母鐵了心,她已經沒有任何後顧之憂了,我和我姐姐又幫著繼母。所以這個婚,最終還是離了。
離婚後,繼母和我姐姐,自然和我爸沒了來往,但我卻一直和她們有走動。
繼母一開始還勸我,不要經常去看她,也不要給她買東西。
她擔心我爸知道後會罵我,也希望我能自己存點錢,畢竟我以後結婚嫁人,我爸是肯定沒有嫁妝給我的。
但我不是白眼狼,我記得繼母對我的付出,說白了,繼母對我的好,親媽都不一定能做到,沒有繼母,真的很可能就沒有我了。
前段時間,繼母偏癱了,又不願意請人照顧,擔心花錢,給女兒增加負擔。
但白天有左鄰右舍稍微照料一下,晚上肯定不能身邊沒人。
所以我知道之後,就從城裡搬回了村裡,和繼母的女兒說好輪流晚上陪護照顧。
我的這個決定,也有朋友勸我改主意。因為我若是攤上一個偏癱的長輩,肯定會影響以後的婚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