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完年,劉海帶著家裡剩下的兩隻土雞去拜訪他工作過的煤礦的總工,回來後告訴我:我可以去礦上的食堂上班,礦上會給我們一間宿舍,在那裡臨時安個家。
聽了這個消息,我太高興了,把家裡的幾畝地委託給我爸,收拾一下,帶著女兒和李海去礦上打工。
在這裡,我把女兒時刻帶在身邊,沒有人嫌棄我們。我儘可能的多幹活,回饋這裡的師傅們給我的善意。
年底,我們沒有回家,在這裡過年。我們礦上的大麵包特別好吃,熟食也好吃,我想給我爸和姑姑都送一份。
看到東西,李海說公公婆婆和我爸、姑姑都在一個村住著,不給公公婆婆帶一份不好,我沒有多說,給他們也準備了,托同村在這裡幹活的人帶回去。
過完年,我爸和姑姑都給我帶了東西回來,唯獨婆婆什麼都沒有給我帶。 我們在這裡工作三年,攢了點錢。
我不想回老家翻蓋房子,在食堂上班,我對做飯感興趣,不讓李海去礦上下井,我們在這裡租下一個門面房,開了一家小餐館。 開始是我和李海兩個人。
後來我這炒菜的速度慢,吃飯的人越來越多,我們請了一位廚師,生意更好,後來又擴大店面。 在我再次懷孕的時候,我把我爸也給請了過來,我家的地委託給我哥種。
我爸幫著我帶女兒,洗菜收拾後廚,我給他發600元的工資,我爸樂得合不攏嘴。 後來礦上的效益不那麼好了。
我和李海想著回老家,村裡的老房子塌了,我也不想回村裡,在縣城租了一個門店,繼續開我的餐館。 縣城那時的房子也便宜,我們買了一套面積比較大的平房。
女兒和兒子都在縣城學校上學,平時我們在餐館忙,我爸幫我照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