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達志
死者家屬對此非常不能諒解,便對曾男提告求償30萬元。
但尷尬的是,在進行屍體相驗時,檢警發現卿男生前罹患腦血管畸形、慢性腦膜炎,抓姦當天也有情緒激動的狀況,可能因此出現呼吸急促的病狀,認為不全然是曾男造成死亡。
法醫指出,曾男毆打的行為並非死亡主因,被視為輔助死因,責任歸屬參考僅4成,造成雙方爭論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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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交由法官判斷時,認為曾男雖是故意傷害他人,但事後主動承認自己犯行,再加上死者本身就破壞家庭,並非全然無辜,因此在此案發生後的3年多,終於在近日塵埃落定。
法官判決,曾男犯行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可從輕量刑,最終審酌為5年有期徒刑;而死者生前本有錯誤,也應承擔民事相關責任約30%,綜合經濟狀態等要素,曾男需賠償死者家屬人民幣22萬餘元(約新台幣96萬元),全案宣告結束。
本來沒有過錯的丈夫,卻因為情緒失控打死人,反而遭受牢獄之災,真的有苦說不出啊⋯⋯。
資料來源:ETtoday新聞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