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長了,爸媽也知道我戀愛的事情了,原本他們倆還很開心,可知道男友的年紀比我大那麼多堅決反對。當時我也很猶豫,不知該不該繼續跟男友在一起,男友又是送禮物又是說好話,我心軟了。
爸媽眼見著勸不動我,便撂下了狠話,我卻仍沉浸在美好愛情的幻想中,收拾東西離開了家裡,毅然決然地跑到了男友租的房子,跟他住在了一起。說實在的,那時候的他絕對是個模範男友,又是做家務又是做飯,每月工資四千塊(約18000台幣)也上交給我,雖然我們連自己的房子都沒有,但真的很幸福。
沒多長時間,男友帶我回去見了他父母。准公婆是那種標準的農村人,見我來了也非常熱情,準備了一大桌子的菜,怕我吃得不習慣,還在院子裡烤了些燒烤。在准公婆和男友這裡,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家的含義。
我們家有三個孩子,我排行第二,上面有個姐姐,下面有個弟弟。我這個排序就很尷尬,生來便不會被家人所關注。更讓人難受的是,我還資質平平,從小到大沒什麼優點,也做不出什麼出類拔萃的事情,一直這麼平凡著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