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回娘家之前,公公還給了我一張提款卡,讓我一定要收好,
他說他會時不時的轉一點錢進去,就當是給我們母女倆的生活費了。
說實話,公婆沒有退休金,對於他們給我的提款卡,更多時候我只覺得是一種安慰,象徵性的拿了提款卡就走了。
回到娘家的第二年,母親和我說,這樣也總不是個事,還那麼年輕,應該再找一個男人結婚。
而我自己也覺得,我才30不到,未來的幾十年生活裡,是該重新有個家庭才好。
後來,在老家人的介紹下,我和一位小學同學大海在一起了。
大海年過30,也沒有娶上媳婦,聽說曾經有個女的想嫁給他,不知道為什麼最終也沒成。
後來,我和大海在一起了,大海並不嫌棄我二婚,也不介意我帶女兒,說願意和我在一起多生幾個孩子。
然而人終究是會變的,大海和阿華一樣,都是沒結婚之前,說的天花亂墜,結婚以後,本性就暴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