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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是婆家婚前買的,宋娟沒出錢,並沒有太在意房產證寫了誰的名字。畢竟老公都口口聲聲說,房產證寫了他的名字,一向相信老公的宋娟自然也不會找房產證來查驗。
一家人就這樣相安無事地生活了下去,婚後老公依舊早出晚歸。在過了三個月後,老公就以手頭緊為由,提出讓宋娟每月幫忙承擔3000塊錢房貸,剩餘的2000塊錢由他來付。
宋娟不疑有它,畢竟兩個人都結婚了,再那麼斤斤計較,就顯得自己有些小家子氣了。然而,也就是這樣,宋娟才會在後面被離婚的姑姐搶走主臥。
宋娟一邊養家餬口,一邊陪著老公還房貸。隨著孩子出生,宋娟的經濟壓力也越大。
但她沒有妥協,反而回娘家求助,父母見她可憐,愛女心切又原諒了她,時不時補貼她一些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