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2歲,已經退休了,每月有3000多退休金,膝下只有一個女兒。37年前,我經人介紹認識了老婆,兩個人結為夫妻,33年前,我們生下了一個女兒,為了給她更好的生活,我與老婆來到了城裡,開了一家飯店。
我們早起晚歸,堅持誠信做人,經歷了無數風風雨雨,瀕臨破產好幾次,也堅持下來了。我們攢下了一份家業,在市區買了一套三居室,寫的是我與老婆的名字。除此之外,我們也在老家買了一套房子。
等到女兒結婚,我們就把市區這套房子作為嫁妝,讓女兒有個保障,然後回到老家居住。我兄弟們也在老家,這樣我們有個伴。8年前,女兒出嫁了,本來我打算把房子過戶給女兒,可是大哥建議我別著急。
「要是悅悅的老公和公婆算計這套房子,甜言蜜語哄騙悅悅加名甚至賣了呢?現在啊,戀愛腦的女孩子不少,不得不防。說句不好聽的,要是有個三長兩短,需要錢看病,你過戶了,她再去賣,女婿阻撓的話會很麻煩。」二哥告訴我們養兒防老不一定可靠,讓我們最好留一條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