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菲,答應我!我們今年春節回老家過年吧!我媽已經來了無數次電話了,過去的事就放下吧。
雖然當年我媽有過錯,可她已經給你道過歉認過錯了,看在老人家一片誠心的份上,就不要計較了。
三年了,我們一家人是時候團聚在一起,過個好年了!"子文滿懷希望地詢問妻子 。
是的,婆婆昨天也給她打了兩次電話。
結婚三年她和婆婆互不來往,也從沒有電話聯繫過 。
她們之間有一個死結,讓夢菲想起來就傷心難過。
當初婆婆無情的話語就像一把利刃,扎得她的心鮮血淋漓,現在想起來仍是痛苦不已。
夢菲的親生父親小時候生了一場大病,落下了後遺癥,一隻腳走路有點跛。
外人眼裡,父親屬於一個殘障人 。
父親的婚姻是不幸的,夢菲的爺爺奶奶家在當地也算是一個富裕戶,就多出了一份聘金給父親娶了一個貧家女子為妻,也就是夢菲的媽媽。
可是親生母親在生了夢菲之後,由於極度嫌棄厭惡父親,竟然扔下不滿兩歲的女兒離家出走,從此再也沒有回來過。
父親也想賺錢養活女兒,可畢竟腿腳不利索,要他幹活的人很少。
賺來的錢也只是夠父女倆的生活費,沒有餘錢。
奶奶把她從小帶大,奶奶只能供養她吃喝,上學的學費還是父親出的。
因為她還有兩個叔叔,否則兩個嬸嬸會在背後責備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