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懷孕後,我學會示弱,可不論我怎樣做,怎麼裝,婆家人都對我要求很高。
即使我懷孕七個多月,也要在家做飯,洗衣服,拖地。
我自己都怕有個閃失,而婆婆卻說,媽只有一個,媳婦可以再娶。
老伴也曾有心幫我,被婆婆和大姑姐臭罵,也是只顧自己。
女兒出生,才是我遠嫁不堪的開始。
吃公家飯的家庭,只能生一個孩子。公婆看到我生的是女兒,對我更加肆無忌憚。
月子裡,婆婆雖然也照顧我,但嘴巴上的「毒」卻讓我記得一輩子。
每次給我女兒換尿布都說,一個丫頭,至於這麼緊張嗎?
只是,婆婆忘記自己也是丫頭。等女兒大一些,婆婆使喚我女兒干這干那。
過年的壓歲錢從未給過我女兒,但我們必須給大伯哥和大姑姐家兒子壓歲錢。
我雖不願意,怎奈老伴的內心早就把別人的兒子當成自己的親骨肉。
不記得是哪一年,大姑姐回來,他們的兒子要去打籃球,我家姑娘抱著籃球不撒手。
孩子之間的爭吵,引起正在打麻將的大人。大姑姐指責我女兒不懂事,不知輕重。
老伴覺得沒面子,站起來就給了我女兒一腳,女兒斷了兩根肋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