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在我把我爸媽跟弟弟都拉黑以後,他們短時間內並沒有得到婆婆老房拆遷的消息,而在他們得知拆遷的消息以後。
那100萬我早就分配用完了:60萬我付了我跟老公新房的首付,20萬暫時放在老公那當做以後裝修的費用,而另外的20萬我存了定期,準備給兩個孩子以後上學用。
而爸媽在知道了這件事以後,果真來鬧了,他們指著鼻子罵我「不孝」,罵我「不顧手足之情」。 我哭著問他們說:「難道所謂的孝順就是愚孝,不顧自家人的死活去幫扶兄弟嗎?
弟弟有手有腳,自己會掙錢,憑什麼叫我拿幾十萬給他?」 我跟他們說:「這錢是我婆婆的,不管怎麼說都不可能花在弟弟的頭上,不然我對不起我婆婆。」
不過這些話,爸媽跟弟弟始終都沒有聽進去,他們現在是真的恨上了我,再也不願意跟我和好了。 朋友們,如果是你們,你們會怎麼做呢?
真的是我太絕情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