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輝怔了怔,抬起頭瞧見一個五歲左右的小男孩手裡攥了一把零錢遞向自己。
林輝聽見他對自己的稱呼,笑著道:」小孩子,你嘴真甜啊,我今年都50了,還能被你稱為叔叔,你呀,應該把我叫爺爺。」
「沒有啊,叔叔你看起來很年輕呢。給,這些錢你拿去,請你吃飯的。」 林輝此時確實有些餓了,這幾天一直沒有人給他錢,他已經窮的吃不起飯了。
可一個孩子相贈,自己怎麼能接受呢,遂搖頭道:「叔叔不餓,小朋友,你自己拿著去買零食吃吧。」
「孩子給你你就接著,別婆婆媽媽的,這可是孩子的心意。」跟著小男孩的女人說道。林輝仔細瞧了瞧,跟在小男孩身後的是一對夫妻,二人差不多有30多歲。
那二人對這一幕有些不耐煩,語氣也不怎麼友善。 在林輝的記憶中,他是見過這二人的,他們就住在旁邊的小區,只是從沒和他們說過話,不熟。
他想這二人肯定就是這小男孩的父母了吧,見孩子把錢已經拿了很久了,他只好接了過來。 等那一家三口離開後,林輝數了數那把零錢,發現一共是五塊九毛錢,他也沒太在意。
第二天,林輝一如既往的又躺在地下通道里休息。那小男孩又攥著一把零錢來了,說道:「叔叔,我請你吃飯。」 與上次一樣的,在小男孩身後跟著那對夫妻。
一臉嫌棄的望著林輝。林輝看著遞來的那一把零錢,笑道:「小朋友,這是你爸爸媽媽讓你買吃的的,你拿給我,他們會生氣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