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修好沒多久,舅舅就成了家,婚後,舅舅和舅媽在農村種地為生,還生了兩個孩子。
外婆就一直跟著舅舅生活,幫舅舅帶兩個孩子,還要干農活,洗衣做飯。
過了幾年,外婆身體出現了問題,去醫院檢查,才知道得了胃癌,醫生說還有一線希望,就建議化療,舅舅也同意了。
那段時間,母親陪著外婆去醫院化療,照顧外婆。
每次化療就要花好幾千,折騰了大半年,前後一共花了6萬多塊錢。
舅媽就不願意了,不想舅舅一個人承擔醫藥費,舅媽就說,母親和小姨也是外婆的子女,應該三兄妹平攤醫藥費。
要知道在農村,女兒只負責照顧,沒有平攤醫藥費的義務。
母親和小姨不想兄妹之間鬧翻,只好同意平攤醫藥費,一人出兩萬塊錢。
外婆治療了一段時間,還是去世了,舅舅給外婆辦的喪事,收的禮金也全部歸舅舅。
外婆去世後,母親沒有了牽掛,也很少再回娘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