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念大學開始,我除了過年,別的時間從來不回來。
過年回來,也是瞞著爺爺奶奶這邊的,我都是去外婆家,然後外婆和舅舅帶著我一起,去看一眼爸爸和媽媽。
一開始,我回不回來,去了哪裡,爺爺奶奶其實是不關心的,也不會想起我。
也不是不會想起我,聽外婆說,爺爺每次都在別人提起我爸媽年紀輕輕去世的時候,都會說把大部分的錢給了我,真是糟蹋了。
在爺爺心中,我一個女孩子,以後是婆家的人,這些錢,等於是給婆家了。
當初我沒有聽話,把錢都留下給堂弟,就是胳膊肘朝外拐。
向來不待見我的爺爺,這次給我打了9通電話,喊我回去過年,我心知肚明是為了什麼事情。
舅舅和我提過幾次,我的兩個叔叔,眼高手低,放著好好的工作不做,非要做生意。
結果兩個人做生意,都虧本。
這次堂弟結婚,對方要10萬彩禮,加上婚房婚禮這些開銷,叔叔家勉強買了婚房之後,彩禮真的拿不出來了。
爺爺奶奶這個時候想到了我,我工作了,肯定有積蓄,而且我手裡還有之前的賠償款和拆遷款。
爺爺奶奶是不會想到我這些年難道就不用生活嗎?
不會考慮,我都沒有家了,有點錢當退路不是應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