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2海里原則背後的故事
在殖民時代至20世紀中期,國際上對海域的規定一直是以每國海岸線向距離海洋處的3海里範圍以外為公海。起初定下這一標準是因為各個國家的大炮射程最多是3海里,但隨著科技進步和兩次世界大戰的發生,大炮射程大大提高,原本的3海里領海範圍已經無法保障一個國家的安全。
早在20世紀50年代,美蘇等世界強國的艦隊大炮射程已遠遠超出3海里,卻依舊主張領海寬度為3海里。這一規定使西方列強可以藉助廣闊的公海海域侵略沿海國家,掠奪海洋資源,許多國家心有不滿,卻不敢直言應對。
對於擁有龐大陸海岸線的中國而言,這種標準極為不合理,中國需要改變現狀,提升領海範圍以保衛自己的權益和領土安全。毛主席明白這一點極其重要,所以他在1958年召開的北戴河會議上提出將我國內陸水域範圍拓展至12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