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無語了,別的先不說,這套房子,我家全款買下來的。我爸媽賣掉老房子,加上一輩子的積蓄,承擔了三分之二的房款,然後我的婚前積蓄,承擔了三分之一的房款。可老丈人,當初我們買婚房的時候,可是一毛不拔,還說風涼話。6萬的嫁妝,都能出爾反爾,全都留下來了,啥陪嫁都沒有。我認為,沒有資格住我們的房子。
我不同意,然後我老婆就鬧著要離婚,怒了:「不讓我爸過來養老,那你爸媽也要搬走。」我老婆可能是吃准了我不會輕易離婚,畢竟有孩子了,而且感情基礎也在,沒有別的矛盾。但正因為這樣,我更加生氣,老婆為了不偏愛她的娘家人,要和我鬧離婚。這都什麼事啊,你們說,我該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