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院後回了家,老公讓我躺著好好休息,可是婆婆卻讓我洗衣做飯,像以前一樣伺候他們,我看向老公,尋求幫助,可是老公再一次選擇了沉默。
我心寒了,對於公婆不管不問,我只管自己和女兒。飯我只做自己的,衣服也只洗自己的,房間我也只打掃自己的。公婆看我像變了一個人一樣,趁我幹活的時候罵我女兒:你娘是個賠錢貨,你也是個賠錢貨,你們一家子都是賠錢貨!
婆婆罵我我可以忍,但是她對著剛出生的孩子這麼罵,我真得不能忍。我終於爆發了,而婆婆則跟我吵了一架。爭吵得很激烈的,老公再一次站在了婆婆這一邊。他無法平息這場戰爭,所以他提出了離婚。
爭吵不再,房間回歸安靜,婆婆冷笑著對我說:媳婦,既然我兒子提了離婚,你凈身出戶吧,帶著你女兒一起走,我家可不要賠錢貨。
我冷靜了下來,從房間拿出了房產證,房產證上只有我一個人的名字。
我對著老公和婆婆說:這房子是我的,我要求你們立馬搬出去,如果不搬,我就報警。
我是借過老公10萬塊錢,但是結婚之前我全部還給他了,可以說,這房子就是我一個人的。
最後,婆婆和老公搬走了,而我也跟老公離了婚。現在老公和婆婆後悔了,但是我對他們真的死了心了,我不會再讓生活回到以前了。我不想讓女兒有這樣一個對家庭不負責的父親,也不想她有一個不愛她的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