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來源:《香港愛情故事》劇照
事後,我才知道,李晶想在任何事上都勝大兒媳一籌。就連傢具家電的價格,每件都高於大兒子家的1000塊左右。
李晶還特意帶著我們去市裡轉了轉,告訴我們,城市的東西型號都不全,也不上檔次。她這輩子就結一次婚,什麼都要最好的,她看中了一套智能坐便器,打完折28888元。
我算了算,以她的標準,傢具家電怎麼也得20萬(約台幣85萬)。這是結婚嗎?這是喝我們老兩口的血吧!
算了,我們就是個農民,也沒啥能耐,一年到頭在地裡辛辛苦苦刨食,也就只能攢下個10來萬(約台幣43萬)。我們家養不起這尊大佛!
小兒子想結婚,我不攔著,至於聘金、婚房還有汽車、傢具家電我一樣都不出了。以李晶這樣的性格,縱使以後結了婚,她也不會把我們老兩口當一家人。
甚至,她還會自私地把我們榨乾,最後再推給大兒子他們。
因為,李晶的媽當年就是這樣做的。我有個老鄉與她媽是鄰居,對她家的事一清二楚。
聽說我是李晶未來的婆婆,她勸我三思而後行。
我已經三思好了,這親事說什麼我也不會同意了。
我苦口婆心地跟小兒子分析,告訴他,戀愛是一回事,結婚又是一回事。也希望他能仔細想想我說的話,看看有沒有道理。
我還找了個藉口,特意帶著小兒子去參加了吳敏媽的生日宴。
飯桌上,婆媳、母女之間你推我讓的真情表露,讓小兒子備受感動。
他說,在李晶家,都是他做飯。他炒好一盤,李晶和她爸媽就吃光一盤。等他把所有的菜都炒好了,就剩盤子底了,並且每次吃飯,他們從來不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