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貧賤夫妻百事哀。
女婿每個月的薪水3.3萬塊錢,女兒的薪水2.5萬塊錢。
夫妻倆每個月要繳房貸3萬塊錢,還得養孩子,日子過得緊巴巴的。
由於壓力山大,女兒和女婿夫妻倆常常因為錢的事在我面前吵架。
女婿來自農村,經濟條件困難,家裡還有一個弟弟沒有結婚。
女兒和女婿結婚時,我和老伴掏出300萬,親家掏出150萬,給他們付了婚房的頭期款,女兒和女婿夫妻倆掙錢還房貸。
我每個月的退休薪水3.5萬塊錢,老伴臨終前給我留了100萬養老,並叮囑我要留錢防老,不能再幫扶女兒一家了。
可唯一的女兒和女婿因為房貸的事頻繁吵架,影響感情。
我不能袖手旁觀,只能給錢他們繳房貸,減輕他們的負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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