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住在老房子裡,那時候正是冬天,穿著單薄的衣服,人瘦得只剩皮包骨 。
我去找兩個弟弟,小弟媳婦說:「你說我不孝,說得過去嗎?老太太有房子住,一日三餐,我做好拿給她吃,誰能說我什麼?」
我問姐姐:「如果我和兩個弟弟每人每個月給你1500塊錢,你願意照顧媽媽嗎?」
媽媽那會兒有自理能力,不需要人特別照顧。一個月給姐姐4500塊錢,對於她來說,這份工作不難做。所以,她當時很猶豫。
她說:「可我家離得那麼遠,家裡還有很多事情,我不能天天趕過來照顧媽媽。」
我想了想道:「你可以把媽媽接去家裡照應。」當時姐姐的婆婆已經去世,所以我才提議的。
姐姐說要回去跟姐夫商量,說是要商量,其實是八九不離十了。
可兩個弟媳婦這邊又不答應了,她們不願每家每個月出1500塊錢。
我不跟她們說,就問兩個弟弟:「媽媽把我們養大,勞苦一輩子,4個子女,卻養不起一個老人嗎?捫心自問一下,這是不是一個笑話 。」
「說句難聽的話,那些年,要不是媽媽幫你們看家帶孩子,你們的小洋房蓋得起來嗎?」
「兩個選擇,要麼每家出1500元給姐姐,讓她照顧媽媽,要麼讓媽媽輪流住你們兩家。」
最終達成了協議,姐姐把媽媽接去她家裡照顧,我們另外三家每個月給她1500元。
幾個月後,我丈夫去世了。在他走後不久,我媽媽也走了。